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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将“遏制一批”高耗能项目
发布日期: 2021/3/16 11:11:13

来源:中国能源报

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就《关于确保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征求意见稿》先行确定,2021年全区能耗双控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%,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,能耗总量增速控制在1.9%左右,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(等价值)下降4%以上。全区将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,今年不再审批焦炭(兰炭)、甲醇、乙二醇等新增产能;“十四五”期间,原则上不再审批现代煤化工项目。

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三五”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》,到2020年,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%,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.25亿吨标准煤以内。但据公开通报,“十三五”期间,内蒙古能耗总量、单位GDP能耗强度均未完成控制目标。“虽然目前国家尚未下达各省区‘十四五’能耗双控具体目标,但是为确保各项政策有的放矢,自治区已于去年12月提前下达各盟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。坚决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,下决心倒逼我区调整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转换发展动能、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。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杰称。

实际上,内蒙古节能形势长期严峻。统计显示,自治区经济总量仅占全国的1.7%,却消耗了全国5.2%的能源。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已达“十三五”增量目标的184%;“十三五”前四年,能耗强度累计上升9.5%。去年上半年,在全国和多数地区能源消费负增长的情况下,自治区能源消费同比增长6.3%,能耗强度同比上升10.56%。一位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士告诉记者,“十三五”中期,大部分省份均完成前三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,全国只有两地能耗强度不降反升,内蒙古即为其一。彼时起,能耗双控不利局面一直延续至今。

压力之下,“双控”工作成为重中之重。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一批以煤为主的高耗能产业将受到严格控制。今年起,不再审批焦炭(兰炭)、聚氯乙稀(PVC)、合成氨(尿素)、甲醇、乙二醇等新增产能项目,确有必要建设的,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。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项目外,“十四五”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。同时,将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,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。

何杰表示,自治区将通过“遏制一批、置换一批、缓建一批”的举措平衡用能缺口。除了有效“遏制一批”高耗能项目上马,还将对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,“置换一批”过剩行业限制类企业(装备)产能。实施最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,新建项目必须达到“两个先进”,即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家先进标准,而且要对拟建项目能耗投资、经济产出、税收、就业等进行综合评价和竞争性排序,对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项目“缓建一批”。

在此基础上,内蒙古将加快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步伐。2021-2023年,重点对钢铁、电解铝、化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,各盟市分年度至少按照40%、40%、20%的进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务,火电实施灵活性改造,力争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。

另据悉,稍早前出台的《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(2021年版)》提出,“完善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”等要求,具体包括各盟市本级应急预案、旗县应急预案、相关单位实施方案、企业“一厂一策”应急节能方案。据此,将统一以单位GDP能耗下降低于全区或本地地区年度目标任务,能耗增速高于本年度增速目标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,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(Ⅲ级)、橙色(Ⅱ级)和红色(Ⅰ级)预警。尤其针对纳入应急节能清单的企业,制定“一厂一策”操作方案。预案需包含主要生产工艺流程、主要耗能环节及能耗等基本情况,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节能措施,明确具体停(限)产的生产线、工艺环节,以及煤炭用量等关键性指标,做到“可操作、可监测、可核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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